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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在与接受国达成的协议下,在其领土内使用武装部队,违反协议规定的条件,或在协议终止后继续驻扎在该领土上”
即使伊拉克明确拒绝在其领土上对苏莱曼尼使用武力,但似乎很明显,不干涉内政理论将允许美国规避这一限制。根据不干涉内政的自卫理论,美国确实可以辩称,伊拉克“无法或不愿”在伊拉克领土上压制苏莱曼尼的威胁。它 土耳其 Whatsapp 號碼數據 甚至可以辩称,,就是伊拉克不愿应对威胁的证据。这种论点导致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结果:同意国不再决定其对使用武力的同意范围以及受邀国可以在其领土上合法采取哪些行动。相反,受邀国名义上仍是“应同意国的邀请”行事,它自行决定,并通过援引自卫必要性和不干涉内政理论,实际上无视上述同意的参数。
结果是,在领土国家已经同意干涉国的存在的情况下适用 U/U 原则,实际上掏空了“征战法”中同意的概念。U/U 原则是一种备受争议的原则,它使“同意”这一《宪章》禁止使用武力的普遍认可的例外变得无关紧要。
谈到第三个细微差别,值得重申的是,真主党旅是伊拉克官方机构。美国的袭击目标是伊朗国家代表,但也杀死了 5 名伊拉克武装部队成员(假设 KH 成员没有成为袭击目标,等待更多信息)。令人惊讶的是,仅凭这一事实并没有引发有关美国袭击合法性的更多争论。我怀疑这是因为评论员推测真主党旅并没有真正融入伊拉克军队(有些人甚至可能猜测伊拉克确实默许了针对真主党旅的袭击)。
但为了论证的目的,我们先假设在机场迎接苏莱曼尼的不是阿布·马赫迪·穆罕迪斯和他的真主党旅同僚,而是伊拉克总理。伊拉克总理暗示,苏莱曼尼此次访问伊拉克是为了与他会面进行和谈(美国官员对此提出异议)。报道甚至暗示,苏莱曼尼有可能在机场遇到“与美国结盟”的伊拉克政府官员(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史密斯)。同样的报道还暗示,如果总理等伊拉克官员欢迎苏莱曼尼,美国就会取消袭击,但关键在于,这两种情况——杀害真主党旅成员和伊拉克总理——在法律上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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